1. 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负责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,代表学校行使学生工作宏观管理职责。
2. 统筹学校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,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,负责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总结、学生管理、就业工作等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;对上级相关要求的传达、落实;对学院学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、考核、奖惩。
学生教育管理板块:
3. 加强辅导员队伍和正蒙导师队伍建设,组织开展辅导员、正蒙导师各级各类培训、比赛、工作室建设、考核评优、课题申报、数据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,及时总结交流经验,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4. 指导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行为养成教育、学风建设及相关主题教育活动;统筹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。
5. 指导各类学生评优争先活动开展、评选、表彰;负责学生违纪、违法事件的处分审查工作。
6. 宣传、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、规定;做好生源地贷款、应征入伍、退役士兵、退役复学、直招士官学费补偿、学生勤工俭学等工作;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、资金发放工作。
7. 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,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国防教育,统筹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、学生军训工作的开展,负责征兵、预备役登记、复退转业军人管理和民兵整组等工作。
8. 指导推进书院建设,组织召开书院研讨会,保障学校政策的落实;负责全校学生住宿安排、调整,书院日常值班检查及书院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。
9. 负责学生医保政策宣传,组织开展全校新生参保、老生续保、毕业生停保、特殊学生恢复医保、停保及学生报销咨询、材料上报及款项造册发放工作。
10. 协助学校开展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实施。
11.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招生咨询的人员培训、前期筹备及新生入学报到相关组织协调事务工作。
就业指导版块:
12. 围绕就业核心任务和目标,统筹推进就业工作,全面提升学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。
13. 负责推进就业服务管理工作,对接业务主管部门,做好过程监管。负责办理各类就业材料,维护就业系统,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,推进就业宣传,申报各类就业创业补贴,开展业务水平培训。
14. 督促各学院落实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回访工作、完成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。做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引导工作。督导各学院按照各类专项工作评估检查指标要求,持续开展以评促建工作。
15. 统筹就业资源服务管理,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建设,优化就业平台,畅通信息推送。协调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督促各学院搭建完善人才供需平台建设。监管实习活动过程,促进实习转化就业。
16. 开展就业教育服务,制定教育教学计划,优化就业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。统筹协调就业指导活动,做好“送政策、送信息、送服务”,监督检查各学院有效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活动。
17.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